建築執照存根查詢系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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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容說明:○○○代表涉及個資遮蔽,***為該欄位無資料內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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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執照號碼:
(108)基府都建使字第00009號
建造執照號碼:
(104)基府都建字第00038號
起造人
姓名 向安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:巫家安(如附表)
設計人
姓名 林營宏
事務所 林營宏建築師事務所
監造人
姓名 林營宏
事務所 林營宏建築師事務所
承造人
姓名 張文興
營造廠 興億營造有限公司(登記證號:A04387)
基地概要
地號 仁愛區延平段464地號等3筆(如附表)
地址 基隆市仁愛區仁二路119巷3號2樓等
使用分區 住宅區,商業區
基地面積
騎樓地 * * *
其他 199 ㎡
退縮地 * * *
合計 199 ㎡
建物概要
層棟戶數 地上6層 地下1層 1幢 1棟 5戶
法定空地面積 99.3 ㎡
設計建蔽率 49.99 %
總樓地板面積 702.09 ㎡
設計容積率 200.58 %
建物高度 21.35 m
建造類別 新建
構造種類 鋼筋混凝土
建築面積
騎樓面積 * * *
其他 99.49 ㎡
防空避難面積
地上 * * *
地下 99.49 ㎡
雜項工程 ***
工程造價 柒佰肆拾肆萬陸仟壹佰捌拾壹元整
發照日期 108年01月30日
供公眾使用建築物 無保留地
建築執照
開工日期 105年01月18日
竣工日期 107年09月11日
施工進度
已完工
公寓大廈管委會
家安之星公寓大廈管理負責人
建築門牌:
序號 建築門牌
1 基隆市仁愛區仁二路119巷3號2樓
2 基隆市仁愛區仁二路119巷3號3樓
3 基隆市仁愛區仁二路119巷3號4樓
4 基隆市仁愛區仁二路119巷3號5樓
5 基隆市仁愛區仁二路119巷3號6樓
地段地號資料:
序號 行政區 地段 地號
1 基隆市仁愛區 延平段 464
2 基隆市仁愛區 延平段 465
3 基隆市仁愛區 延平段 465-1
樓層概要資料:
序號 棟別 層別 樓層高度 申請面積
6 1 地上005層 3.2 93.66
7 1 地上006層 3.2 71.46
8 1 突出物001層 4.75 20.19
9 1 突出物002層 2.45 20.38
10 1 突出物003層 1.8 20.38
1 1 地下001層 2.95 99.5
2 1 地上001層 5.35 95.43
3 1 地上002層 3.2 93.77
4 1 地上003層 3.2 93.66
5 1 地上004層 3.2 93.66
序號 陽台面積 露台面積 使用類組
6 9.35 0 H2集合住宅
7 5.97 0 H2集合住宅
8 0 樓梯間
9 0 機房
10 0 水箱
1 0 0 機械室,防空避難室
2 0 0 樓梯間,電梯間、停車空間
3 9.35 H2集合住宅
4 9.35 0 H2集合住宅
5 9.35 0 H2集合住宅
樓層概要資料:
序號 棟別 層別 樓層高度 申請面積 陽台面積 露台面積 使用類組
6 1 地上005層 3.2 93.66 9.35 0 H2集合住宅
7 1 地上006層 3.2 71.46 5.97 0 H2集合住宅
8 1 突出物001層 4.75 20.19 0 樓梯間
9 1 突出物002層 2.45 20.38 0 機房
10 1 突出物003層 1.8 20.38 0 水箱
1 1 地下001層 2.95 99.5 0 0 機械室,防空避難室
2 1 地上001層 5.35 95.43 0 0 樓梯間,電梯間、停車空間
3 1 地上002層 3.2 93.77 9.35 H2集合住宅
4 1 地上003層 3.2 93.66 9.35 0 H2集合住宅
5 1 地上004層 3.2 93.66 9.35 0 H2集合住宅
備註資料:
序號 內容
1 本建築物首次掛號日期為 103年12月27日(法令適用日為 103年12月23日)。
2 本建築物附設一般昇降設備 1 部,汽車昇降設備 6 部,應依建築物昇降設備管理辦法規定訂期實施年度安全檢查。
3 本建築物依建築技術規則第17章綠建築基準設計。(綠建材 )
4 本建築物係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。
5 本建築物基地坐落於■都市土地,使用分區為 住宅區,商業區 。
6 依建築物使用類組及變更使用辦法,本建築物用途組別為:H-2。
7 本建築物申請基地屬■山坡地範圍。
8 本建築物已檢附公寓大廈公共基金儲存證明文件,計提撥149,000元,並應移交管理委員會。(97.08.18基府都建貳字第140435號函)
9 監測系統或基地構造與擋土設施長期維護計畫說明書應移交管委會。
10 起造人如因買賣、交換、贈與,以承受人為起造人或中途變更起造人而取得使用執照者,請於核發日起六十日內向基隆市稅務局申報契稅,以免受罰。(92.06.03基府工管壹字第0920048345號函)。另納稅義務人應於房屋建造完成之日起30日內檢附有關文件,向稅務局申報房屋稅籍有關事項及使用情形;其有增建、改建或變更使用時亦同。
11 本建築物屬公寓大廈,起造人應依公寓大管理條例第57條規定於期限內辦理公共設施之移交程序。
12 沉砂池應每年至少清疏1次,並視淤積程度適時清疏,於建物產權移轉時列入交代。
13 本建築物防火及防火避難設施,適用 103年11月26日發布之建築技術規則設計施工編版本。
14 本建築物耐震設計,適用內政部100年01月19日建築物耐震設計規範及解說版本。
15 108.03.06總收文1080012393號函辦理,依108.03.15核准更正門牌誤植為「仁愛區仁二路119巷3號及2樓至6樓共6戶」,應更正為「仁愛區仁二路119巷3號2樓至6樓共5戶」
停車空間:
序號 法定/自設 設置類別 車位類別
1 自設 小型車 機械
序號 室內外 地上/下 輛數 面積
1 室內 地上 6 107.18
停車空間:
序號 法定/自設 設置類別 車位類別 室內外 地上/下 輛數 面積
1 自設 小型車 機械 室內 地上 6 107.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