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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建築物首次掛號日期為 103 年 11月 20 日(法令適用日為 103年 11月20日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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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建築物依建築技術規則第17章綠建築基準設計。(綠化、保水、綠建材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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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建築物係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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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建築物設有無障礙設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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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建築物基地坐落於■都市土地,使用分區為 學校用地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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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建築物使用類組及變更使用辦法,本建築物用途組別為: D-4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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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建築物申請基地屬■山坡地範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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起造人如因買賣、交換、贈與,以承受人為起造人或中途變更起造人而取得使用執照者,請於核發日起六十日內向基隆市稅務局申報契稅,以免受罰。(92.06.03基府工管壹字第0920048345號函)。另納稅義務人應於房屋建造完成之日起30日內檢附有關文件,向稅務局申報房屋稅籍有關事項及使用情形;其有增建、改建或變更使用時亦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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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建築物防火及防火避難設施,適用 103 年 06 月 18 日發布之建築技術規則設計施工編版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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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建築物耐震設計,適用內政部 100 年 01 月 19 日建築物耐震設計規範及解說版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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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5.7.18總收文1050042142號函,依105.7.20簽辦核准更正起造人地址及基地概要地址正確為「基隆市安樂區武崙街205號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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