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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建築物首次掛號日期為104年 05月 25日(法令適用日為 101年 05月 11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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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建築物依建築技術規則第17章綠建築基準設計。(綠化、綠建材、節能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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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建築物係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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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建築物屬公共工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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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建築物基地坐落於都市土地,使用分區為 學校用地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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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建築物使用類組及變更使用辦法,本建築物用途組別為:D-4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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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建築物應依「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」規定之期限辦理申報。(內政部營建署92.04.16營署建管字第0920019944號函辦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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起造人如因買賣、交換、贈與,以承受人為起造人或中途變更起造人而取得使用執照者,請於核發日起六十日內向基隆市稅務局申報契稅,以免受罰。(92.06.03基府工管壹字第0920048345號函)。另納稅義務人應於房屋建造完成之日起30日內檢附有關文件,向稅務局申報房屋稅籍有關事項及使用情形;其有增建、改建或變更使用時亦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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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建築物領有 103 年 11 月 18日基府都室修字第 0058 號室內裝修合格證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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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建築物防火及防火避難設施,適用 101 年 5 月 11 日發布之建築技術規則設計施工編版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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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建築物耐震設計,適用內政部 100 年 1 月 19 日建築物耐震設計規範及解說版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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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府都建貳字第1050209579號函,依105.3.8簽辦核准更正地號表編號第85:土地概要由「中正區祥豐段240-3地號」更正為「中正區祥豐段240地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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